证券代码:300607 证券简称:拓斯达 公告编号:2024-115
债券代码:123101 债券简称:拓斯转债
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“拓斯转债”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
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重要内容提示:
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股票价格自
盘价不低于“拓斯转债”当期转股价格(12.80 元/股)的 130%(即
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
券募集说明书》
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书》”)中有条件赎回条款
的相关规定,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
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“拓斯转债”。
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(以下简称“可转债”)
相关规定,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,注意投资风险。
一、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
(一)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
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
通过,并经中国证监会《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
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》
(证监许可
〔2021〕435 号)
核准,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
(以下简称“可转债”
),每张面值 100 元,发行总额 6.7 亿元,按面
值发行,期限 6 年。
(二)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
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,债券简称
“拓斯转债”
,债券代码“123101”。
(三)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募集说明书》的
相关规定,公司发行的“拓斯转债”的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
结束之日(2021 年 3 月 16 日)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(2021
年 9 月 16 日)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(2027 年 3 月 9 日,如遇
节假日,向后顺延)止。
(四)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
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
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》,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
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,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
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.52 元
(含税),送红股 0 股(含税),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
增 6 股。2021 年 7 月 6 日,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,
根据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
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
(以下简称“
《募集说明书》
”)及中国证券监督
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
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42.25 元/股调整为 26.19 元/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
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
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44)。
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
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
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》
。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
行权方式,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
止。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期间,公司总股本因股
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 46.2106 万股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及中国证券
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
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
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76)。
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
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,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
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,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(扣
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)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
利 0.25 元人民币(含税)进行分配,不送红股,不进行资本公积金
转增股本。2022 年 7 月 14 日,公司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事
宜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
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由原 26.18 元
/股调整为 26.16 元/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
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
(公
告编号:2022-083)。
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回购注销 2019
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,并于
案。公司 1 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(以下简称“原激励对象”)因
辞职而离职,已不符合公司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
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
(以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》”)
规定的激励条件,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
票 14,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,另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
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,公司将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
已获授且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83,008 股
进行回购注销,占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
的 30%。鉴于:①1 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;②限制
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,上
述激励对象均已不符合公司《激励计划》规定的激励条件。同意公司
对原激励对象及 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、
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7,408
股进行回购注销,回购注销价格为 7.38 元/股,回购总金额为
核确认,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办理完成。
回购注销完成后,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897,408 股。根据《募集说明
书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
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由原 26.16 元/股调整为 26.20
元/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
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2-092)
。
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2 年
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
,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
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,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
(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)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
金红利 0.71 元人民币(含税)进行分配,不送红股,不进行资本公
积金转增股本。2023 年 7 月 4 日,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
事宜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
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原 26.20
元/股调整为 26.13 元/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
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
(公
告编号:2023-060)。
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
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,并于 2023 年 7
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。鉴于
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
成,同意公司以每股 7.309 元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
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588,672 股限
制性股票,回购总金额为 4,302,603.65 元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
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,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
事宜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办理完成。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,公司总
股本由 425,418,858 股减少为 424,830,186 股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
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的
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由原 26.13 元/股调整为 26.16 元/
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
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3-103)
。
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
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
,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
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,同意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
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(现有总股本 424,830,224
股,剔除已回购股份 3,330,240 股后为 421,499,984 股)
,向全体股
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.43 元人民币(含税)进行分配,不送红股,
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
参考价格=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-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=
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.0426629 元/股。2024 年 6 月 14 日,
公司实施已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及中
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 年
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
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68)。
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
案》,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,并将该议案提
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2024 年 6 月 17 日,公司
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董事会提议向
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》,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
会第十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
格的议案》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
股东大会的授权,董事会决定将“拓斯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
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向下
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4-073)。
二、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
(一)有条件赎回条款
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的规定,
“拓斯转债”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:
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,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
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
的 130%(含 130%),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
民币 3,000 万元时,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
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。
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:IA=B×i×t/365
IA:指当期应计利息;
B: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
票面总金额;
i: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;
t:指计息天数,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
实际日历天数(算头不算尾)。
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,则在调整
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,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
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。
(二)票面利率
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的规定,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
之日起 6 年,即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 2027 年 3 月 9 日。可转债票
面利率:第一年为 0.30%、第二年为 0.50%、第三年为 1.00%、第四年
为 1.50%、第五年为 1.80%、第六年为 2.00% 。
“拓斯转债”本期票面利率为 1.5%。
三、本次可能触发“拓斯转债”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
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,已有连续 10 个交易
日的收盘价不低于“拓斯转债”当期转股价格(12.80 元/股)的 130%
(即 16.64 元/股)。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
格的 130%,预计将有可能触发“拓斯转债”的有条件赎回条款。根据
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,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
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“拓
斯转债”。
四、风险提示
根据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
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——可转换公司债券》等相关规定及《募集说明
书》的约定,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,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
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,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
行信息披露义务。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《募集说明书》中可
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,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,注意可转
债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|